河南水质检测机构:废(污)水采样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24-12-05 所属栏目:行业信息

  废(污)水采样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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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用采样容器直接采样时,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,但当水面有浮油时,采油容器不能清洗;

  2、注意去除水面杂物、垃圾等漂浮物;

  3、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,测定PH、COD、BOD5、DO、硫化物、油类、有机物、余氯粪大肠杆菌群、悬浮物、放射性等物质时,只能单独采样;

  4、凡须现场监测的项目,应进行现场监测。水质采样时通常分析有机物的样品使用简易玻璃瓶采样,分析无机物时塑料瓶采样。引起水样水质变化的原因有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作用。

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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